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号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主持开展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网站/news/20.html。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果有异议,可向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或者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提出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广西三聚宝坛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罗城县宝坛乡
联系人:兰峥
联系电话:18977885907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曾艳兰/18260900762
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
#bocaiimg0num5 宝坛水利水保验收报告.pdf
#bocaiimg0num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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